hàishī 144

作者:龚自珍 〔清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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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教梼杌降家门,骨肉荆榛不可论。

天教檮杌降家門,骨肉荆榛不可論。

赖是本支调护力,若敖不馁怙深恩。

賴是本支調護力,若敖不怙深恩到。

到秀水县重见七叔父作

秀水縣重見七叔父作作

🖋 作者介绍

龚自珍
清代
龚自珍(1792-1841),清末思想家、文学家。一名巩祚,易简,字(王瑟)人,号定庵。浙江仁和人。 道光进士。曾任内阁中书、礼部主事。他支持林则徐禁烟,建议加强战备。他反对清末土地兼并,反对君主独裁。 其为文纵横,自成一家,诗风瑰丽奇肆,辑有《龚自珍全集》。

📜 龚自珍 名句

「少年击剑更吹箫,剑气箫心一例消。谁分苍凉归棹后,万千哀乐集今朝。」
「天将何福予蛾眉?生死湖山全盛时。冰雪无痕灵气杳,女仙不赋降坛诗。」
「一百八下西溪钟,一十三度溪花红。是恩是怨无性相,冥祥记里魂朦胧。」

🏛 同为清代诗词

于中好 咏史 纳兰性德
虞美人 纳兰性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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